1、廢水:設備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惠州市第七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氣:吸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廢氣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執行相關限值要求;廠區內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規定的限值 3、噪聲:項目采取有效的噪聲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排放。 4、固體廢物:主要有員工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員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裝廢物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廢切削液、廢切削液桶、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廢抹布、含油金屬碎屑、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后交給有資質單位處置,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5、環境風險:廢氣收集治理設施故障,導致項目產生的廢氣未得到有效收集和處理,造成廢氣在車間內和項目周邊的濃度增大,影響員工和周邊環境,應落實廢氣治理設施的設置和運行,加強設備維護和管理,定期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檢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