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購買主體應當與確定的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合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依法予以公告”的規定,現將與惠州仲愷高新區流行音樂協會簽訂的“學習黨的二十大 建功新時代”仲愷高新區2023年新時代文明實踐系列活動之“我們的節日”中秋文藝專場演出服務合同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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