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關鍵少數”,重點盯住一把手
問:新修訂的《條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訂?為什么要這樣修改?
答:這次修訂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在體例上改變了以前監督主體與監督制度分別規定的做法,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以監督責任為主軸,針對不同主體,明確監督職責,規定具體制度,以實現監督主體、監督職責、監督措施的有機統一。二是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堅持黨的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突出領導本身就包含著教育、管理和監督,有領導權力就要負監督責任,努力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同時抓住“關鍵少數”,重點盯住一把手。明確把 “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作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要求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堅持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規范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的關系,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統一。四是在監督主體、監督職責的劃分上,專章規定“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充分體現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突出強調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明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黨的工作部門的監督職責作出規定等。五是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堅持務實管用,兼顧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統地總結十八大以來在黨內監督方面的有效實踐和成功經驗,提煉管用的實招,上升為制度規定。六是在監督方式方法上,強調加強黨組織的日常管理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實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七是在監督成果的運用上,強調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求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加強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以及糾錯、整改不力的,嚴肅追責,以倒逼更好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倒逼監督發現的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廣東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取得很好效果
問:《條例》第二章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這一規定的意義是什么?
答: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責任擔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出現了少數領導干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任職、兼職取酬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上海、廣東等地推進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經商辦企業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自身做起,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始,在方方面面身體力行、率先垂范,贏得了黨心民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之所以能取得實效,全面從嚴治黨之所以能夠取得今天的成就,中央領導同志把自己擺進去,從自身做起,發揮了巨大帶動作用。
強化日常監督、開展專項檢查、嚴格執紀問責
問: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中央紀委將采取什么措施,加強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答:中央紀委要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將督促《條例》的執行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銜接起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黨章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一是強化日常監督。督促抓好《條例》的學習、教育和宣傳,提高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的自覺性。督促各級黨組織發揮巡視巡察、民主生活會、黨內談話、干部考察考核、述責述廉、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等黨內監督制度作用,全面掌握《條例》貫徹執行情況,堅決糾正不落實、落而不實的問題,尤其對整改情況要跟蹤督辦。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伸長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是開展專項檢查。中央紀委將適時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重點了解黨內監督中發現問題和線索辦理、整改落實、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看問題和線索有沒有如實記錄、集中管理,有沒有建立臺賬、分類處置,有沒有及時核實并交相應部門處理,有沒有制定整改方案,對發現的問題有沒有做到條條整改、件件著落,存在不存在打擊報復監督者的情況,有沒有保障監督對象的合法權益。各級紀委也要組織開展相關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三是嚴格執紀問責。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糾錯整改不力,對發現的問題該整改不整改、該查處不查處甚至隱瞞包庇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執紀問責,靈活采取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約談函詢、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妥當處置。對在問題和線索處置中通風報信、泄露秘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尤其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適時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在黨內進行通報,選擇一些典型案例點名道姓向全社會曝光,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信號,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