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仲愷高新區管委會擬依法征收惠環街道、陳江街道范圍內共約90畝集體土地,作為仲愷大道改擴建道路建設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現就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土地范圍、權屬和面積
擬征收地塊位于惠環街道古塘坳東風經濟合作社、古塘坳經濟聯合社,中星村東升、紅星經濟合作社,平南村大嶺背、紅衛、勝塘圍經濟合作社、平南經濟聯合社;陳江街道白云山經濟合作社,陳江村大樓、塘西經濟合作社,東升村貝陳經濟合作社,五一村雙三、雙一經濟合作社,青春村梧村經濟合作社,面積約90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標準按《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0)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11〕21號)規定的三類區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地類 |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元/畝) | 備 注 |
耕地 | 52000 | |
園 地 | 40000 | |
林 地 | 18467 | |
養殖水面 | 54000 | |
未利用土地 | 16000 |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州市人民政府第86號令)執行。
三、上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分別到惠環國土資源所(聯系電話:2608339)、陳江國土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四、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預公告發布之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臨時性房屋及其他建(構)筑物不予補償。
特此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