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區管委會擬依法對惠環街道古塘坳村集體土地實施征收,作為金山河小流域(上游)項目建設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土地面積、權屬和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環街道古塘坳村立新一、立新二村民小組集體土地,土地面積約100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按《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0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11〕21號)規定的三類區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地類 |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元/畝) |
耕地(宅基地) | 52000 |
園地 | 40000 |
林地 | 18467 |
養殖水面(魚塘) | 54000 |
未利用地 | 16000 |
(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執行。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到惠環國土資源所(聯系電話:2608339)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四、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本預公告發布之前未經合法批準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設或搭建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建(構)筑物不予補償。
特此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