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仲社【2020】8號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臨時性補助政策》文件要求,我局對符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臨時性補助的第一批企業進行了審核(詳見附件)。現對惠州市華陽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在公示期內如對核定結果有異議,可向區社會事務局人力資源科反映,聯系電話:3278721。
附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臨時性補助(第一批)
仲愷高新區社會事務局
2019年3月11日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臨時性補助(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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