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深入推進區級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延伸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仲委辦〔2016〕35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深入推進區級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延伸服務工作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惠仲常務紀〔2016〕18號)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3日
仲愷高新區深入推進區級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延伸服務工作方案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強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方便基層群眾企業辦事創業,激發基層發展的活力,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家、省和市關于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部署,強化鎮(街道)公共服務和管理職能,真正實現門開在基層、事項落到基層、服務深入基層,為基層群眾企業辦事提供便利,力爭2016年底前,實現全區50%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和村(社區)延伸,委托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社區)公共服務站代辦;實現全區公共服務事項網上服務上線率達80%,全流程網上辦理率達5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重新梳理確定區直單位公共服務職能。以第一階段區委改革辦牽頭梳理的全區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為基礎,進一步梳理鎮(街道)能夠辦理或代辦的事項,研究提出取消、轉移、整合、加強等調整意見;對職能調整的目錄向社會公示,并做好分類分批轉移承接工作,對職能調整實施情況開展檢查評估和完善整改工作。綜合考慮各鎮(街道)經濟實力、人口規模、發展潛力、地域特點等因素,堅持權責一致、便民利民的原則,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實現區直單位公共服務事項服務關口前移到鎮(街道),切實提高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和村(社區)公共服務站事項辦理率,擴大鎮(街道)公共服務事項受理范圍,實現應進必進。(責任單位:區委改革辦牽頭,區兩委辦(法制局)、區編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和區直各有關單位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1月底前公布實施,12月上旬檢查評估,12月底前總結完善)
(二)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事項流程和模式。結合“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堅決砍掉各類不合理的證明和繁瑣手續,最大限度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公共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加快服務大廳功能升級,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進駐,構建統一的綜合服務窗口,采取“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辦理、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形成一站式服務,實現公共服務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加強平臺資源整合利用,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依托“互聯網+”,實施全區“一張網”政務服務模式,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實現同城通辦,網上服務上線率達80%以上,網上申報率達50%以上。(責任單位:區委改革辦牽頭,區兩委辦(法制局)、區編辦、區經濟與發展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直各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三)進一步明確延伸服務的方式方法。按照平穩過渡、先易后難的原則,對于鎮(街道)能夠辦理的事項,采用委托受理的方式執行,相關事項由各單位以委托方式下放到鎮(街道)一級,對委托下放事項,委托方與承接方應簽訂委托書明確權責義務,印章采取下放業務專用章或者鎮(街道)對應業務部門公章;對下放事項,下放單位就承接單位實施行政行為的后果承擔名義上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實際責任由承接單位承擔。對于不能委托鎮(街道)辦理的事項,采取代辦的形式將初審服務端前移至鎮(街道)和村(社區),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村(社區)公共服務站工作人員初審材料后,通過網上公共服務平臺上傳資料幫助企業群眾辦事,由區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紙質材料采取快遞遞送或者人工送件的形式送達,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辦好事、不添堵。(責任單位:區委改革辦牽頭,區直各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四)進一步完善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建設。貫徹落實《仲愷高新區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工作方案》(惠仲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2016〕3號)文件要求,按照“統一建設服務場所、統一建立網上公共服務中心、統一優化服務項目流程、統一配備人員隊伍、統一完善經費保障”的工作內容,按照一個大廳、實現二個進駐(辦事人員、服務項目),做到三個公開(政務黨務公開、項目內容公開、辦事程序公開),力求四個統一(名稱標識統一、服務窗口統一、標牌設置統一、硬件設施統一),完善五項制度(崗位責任、首問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的原則,不斷健全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扎實推進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大部制“精簡、高效”的要求,在不增加機構總數的前提下,由鎮(街道)設立公共服務中心,人財物由鎮(街道)統一管理;區行政服務中心負責業務指導、人員培訓、電子監察等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基層治理辦牽頭,區財政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五)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質量。健全完善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拓展自助服務、預約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促進公共服務規范化、多樣化,不斷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依托督查督辦和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加強對不按要求進駐服務事項、不按事項目錄履行職責、不及時調整服務事項等行為的督導檢查,嚴格規范公共服務辦理程序和自由裁量權,大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庸懶散拖、推諉扯皮以及服務態度生硬等問題,堅決克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察與審計局)牽頭,區兩委督查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直各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六)進一步健全公共服務運行機制。
1.建立與群眾互動機制。從群眾利益出發,以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為契機,以優化升級區級受理平臺為重點,按照“受審分離、同城通辦”的要求,增設網上填單、網上預審、網上審批、手機上傳等功能,進一步緩解群眾辦事條件限制。運用大數據手段,探索建立“群眾點菜、政府端菜”互動機制,及時收集了解群眾需求,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服務中心功能以及服務內容。提升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為民服務的能力,加大自助辦理終端機的使用和推廣力度,推動所有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用,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區科技創新局、區直各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2.建立資源信息共享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依托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建立法人和自然人“數據空間”,打通數據壁壘,加快推動涉及公共服務事項的信息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互認共享,促進部門間公共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辦理,發揮信息共享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從源頭上避免困擾群眾的重復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牽頭,區經濟發展局、區直各有關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前初步建成,屬長期工作)
3.建立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區紀委(監察與審計局)、區委改革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及區直有關單位要加強對下放或代辦事項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有關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明確實施監督檢查的具體辦法和程序,定期對下放或代辦事項的辦事臺賬進行監督檢查,對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并追究責任。充分運用電子監察系統,確保服務過程有追蹤、受監督、可考核,辦事群眾可以現場或在線評價,并將公共服務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列入重點督查事項。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完善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增強公共服務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察與審計局)牽頭,區委改革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直各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底)
4.建立業務培訓長效機制。結合上級政策要求及工作實際,建立健全長效培訓機制,著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綜合服務能力。區行政服務中心要圍繞業務系統、政策法規、服務禮儀、工作紀律等主要內容,做好培訓工作;區直有關單位要圍繞本單位下放或代辦的事項,強化對各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各鎮(街道)要結合本鎮(街道)可辦理的事項,加強對村(社區)代辦工作人員的培訓指導。(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區直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全年不定時,2016年12月上旬完成崗前培訓)
5.建立鎮(街道)、村(社區)干部代辦制。制定《仲愷高新區村(社區)干部代辦事項指導目錄》,明確代辦制度、代辦事項、代辦要求等,并做好政務公開。整合村(社區)“兩委”干部(含社區工作站人員)、“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官和公共服務站專職人員力量,組建服務窗口代辦人員,村(居)民需辦理鎮(街道)職權范圍內事項的,由村(社區)代辦人員全程代辦;需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和有關部門辦理的其它事項,由代辦人員全程協助辦理。對可以網上辦理的事項,由代辦人員幫助網上辦理,不得收取任何代辦費用。區行政服務中心作為全區代辦業務物料流轉中心,要明確專人負責對鎮(街道)報送的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各業務單位按要求及時派人到中心領取材料,實現線下的有序流轉。(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區社會事務局、區直有關單位、各鎮(街道)配合;完成時間:2016年12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延伸服務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樹立大局觀念,統籌謀劃,精心組織,上下聯動;主要領導親自督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各單位要自覺樹立主體責任意識,主動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措施,認真梳理現有公共服務事項,深入查找社會關切的公共服務短板,做到不漏報、不瞞報、不錯報,確保公共服務事項全面徹底、合法合規、緊貼需求。
(二)嚴格責任落實。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延伸服
務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各單位要圍繞既定目標,把好時間節點,狠抓工作落實,力爭今年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實現區級50%公共服務事項向鎮(街道)和村(社區)延伸的工作目標。各單位原則上在10月30日前完成“二報”工作,11月底前編制完成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公共服務事項向社會公布工作,12月底前建成統一的綜合服務窗口、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基本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一張網通辦”。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工作,全面向社會公開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強化公眾監督力度,提高改革透明度。要不斷累積并推廣公共服務事項權限下放或代辦的經驗做法,在條件成熟后,啟動行政審批事項的權限下放工作,確保群眾切實享受到“高效、快捷”的政務服務,便利群眾辦事創業。
(四)強化監督指導。各單位要上下聯動,加強指導服務,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區紀委(監察與審計局)、區委改革辦、區兩委督查辦、區編辦、區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要通力協作,加強協調配合及信息互通,及時掌握改革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