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30日至9月20日,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辦法(試行)》規定和中央、省、市委編辦有關要求,區組織人事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開展2023年度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結果總體較好。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機制。本次的抽查對象依托廣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的“公示信息抽查”模塊,從納入事業單位法人名錄庫的133家事業單位中隨機抽取了包括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潼僑鎮綜合應急救援中隊、惠州市第一中學仲愷校區、潼湖鎮中心幼兒園共4家事業單位。檢查人員從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2名,并由法律顧問單位、被抽查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各選派1名負責同志共同參與抽查工作。通過下發《抽查通知書》、實地抽查、查閱臺賬、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隨機抽查事項抽查表(2023年度)》以及現場反饋抽查結果并經單位蓋章確認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抽查。抽查結果上傳至廣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并對外公示,抽查工作報告在仲愷黨建網進行公示。
(二)抽查結果。《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隨機抽查事項抽查表(2023年度)》分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事項、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情況及其他共4個事項23個子項。
從不規范子項的數量看,存在1個不規范子項的事業單位有3家,占總抽查的75%;無不規范子項的有1家,占總抽查數量的25%。
從不規范子項的分類看,屬于“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事項的有2個,占總不規范子項的66.7%;屬于“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情況”事項的有1個,占總不規范子項的33.3%。
從總體上看,被抽查的4家事業單位法人總體運作規范,登記情況與實際情況一致,開展業務均未超出核準登記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能夠較好地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但存在部分不規范事項須進一步規范。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被抽查的4家事業單位法人總體上運作規范,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事項不規范。主要是“單位未刻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不是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二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情況執行不規范,主要是“住所門牌號發生變動未及時變更”。
(二)原因分析。存在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潼僑鎮綜合應急救援中隊法人及具體工作人員對有關規定不熟悉,認為救援隊沒有需要蓋章的地方,不需要刻制印章;二是因潼湖鎮中心幼兒園為登記設立事業單位,教育主管部門、舉辦單位及事業單位對有關規定理解有偏差,實際選配行政負責人與法定代表人相分離,產生行政負責人與法定代表人不一致;三是惠州市第一中學仲愷校區規范運作意識有待加強,原地塊號賦碼具體門牌號后未及時掌握,具體工作人員存在信息誤差,認為無需變更。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政策法規學習。區組織人事辦將開展有關政策業務培訓,加強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辦法(試行)》等政策的宣傳,增強政策的知曉率,提高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的工作質量。
(二)強化抽查結果運用。針對實地核查發現的問題,督促指導舉辦單位組織抓好立行立改、及時處理。對于未被抽查的事業單位,由舉辦單位舉一反三加強監管,確保全方位多維度做好事業單位法人規范管理工作。
惠州仲愷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組織人事辦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