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俊: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受理的你與被申請人惠州市惠德瑞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間關于確認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4〕2062號),本委已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結果如下:
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因與你無法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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