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湘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一案,因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及其他方式送達你單位,現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惠仲社管監改字〔2024〕第B64號),要求你單位在限期內足額發放拖欠的工人工資。
請你單位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主動到我局簽收該法律文書,逾期未到場簽收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惠仲社管監改字〔2024〕第B64號)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