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為實施城鎮(zhèn)規(guī)劃建設,現(xiàn)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qū)陳江街道幸福村店背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2.0800畝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及界線以征地紅線圖為準,詳見附件),作為潼湖生態(tài)智慧區(qū)(第二期第三批)、三和大道東延線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該項目于2020年4月28日發(fā)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仲國土征預〔2020〕7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片區(qū)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173,245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 | 補償金額(元) | 協(xié)議編號 | 陳江街道幸福村 店背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 | 園地 | 0.3622 | 83,300 | 30,171 | 2025-057 | 林地 | 0.0005 | 45,815 | 23 | 坑塘水面 | 1.1091 | 83,300 | 92,388 | 溝渠 | 0.6082 | 83,300 | 50,663 | 合計 | 2.0800 |
| 173,245 |
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jù)《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等有關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依法征收陳江街道幸福村店背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集體土地,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shù)拿娣e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本次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shù)慕痤~為貳拾玖萬壹仟貳佰元整(¥:291,200.0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lián)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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