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好旺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等1065家企業(詳見吊銷名單,以下簡稱當事人)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且未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所指的違法行為。本局于2022年4月25日起連續30日在惠州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發布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公告,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進行告知。當事人在公告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本處罰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當事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停止經營活動,依法組織清算,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清算組織向惠州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愷高新區管委會申請復議;也可在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惠州市博羅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752-3278312 聯系人:杜海珊
附件:1065家行政處罰當事人名單.xlsx
惠州仲愷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