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廣東省財政廳 | 廣東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屬于代收性質。實際收費單位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 行業協會商會 | 單位會員會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1.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以及有關專項工作會議等; 2.支持注冊會計師行業黨的建設,以及行業統戰和群團工作; 3.制定行業管理規范,擬訂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規則,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4.制定注冊會計師審計數據規范、行業管理服務數據規范和會員電子證照等團體標準,支持行業團體標準推廣落地; 5.組織注冊會計師登記入會和年度檢查,對注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或專項檢查; 6.組織和推動行業人才選拔、培訓、培養等工作; 7.組織實施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8.組織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和行業宣傳,提供技術支持; 9.組織舉辦會員活動,提供會員服務; 10.組織和推動行業信息化建設; 11.各專門(專業)委員會開展活動; 12.編輯出版《中國注冊會計師》等刊物; 13.協調行業內、外部關系,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14.代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開展國際交往活動; 15.支持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促進行業發展,助力國家戰略實施; 16.保障協會秘書處的正常運轉; 17.交納國際會計師聯合會、亞太會計師聯合會等國際或區域會計組織的會員會費,以及向國際會計組織捐贈; 1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委托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以及理事會決定的其他工作。 | 上年度業務收入在500萬元(含)以下的,按2萬元/年·所計算;500萬元至5000萬元(含)的,按20萬元/年·所計算;5000萬元至5億元(含)的,按200萬元/年·所計算;5億元以上的,按800萬元/年·所計算。 按照上述標準確定的會費數額高于上年度業務收入0.45%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納。 | 市場調節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章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費管理辦法》(會協〔2023〕69號)(經2023年12月5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 1.會計師事務所總所及其分所按照屬地原則,分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統一交納單位會員會費和執業會員會費。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收取中注協會費。 2.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單位會員會費和執業會員會費(統稱為分配前的會費收入)按照如下分配比例上交中注協: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超過9000萬元(含)的地方協會,每年收取會費的50%上交中注協,其余50%留用。其中,對于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超過12000萬元的部分,收取會費的60%上交中注協,其余40%留用;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為5000萬元(含)至9000萬元的地方協會,每年收取會費的40%上交中注協,其余60%留用;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為3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地方協會,每年收取會費的30%上交中注協,其余70%留用;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為2000萬元(含)至3000萬元的地方協會,每年收取會費的20%上交中注協,其余80%留用;當年分配前的會費收入低于2000萬元的地方協會,每年收取會費的10%上交中注協,其余90%留用。 |
| 2 | 廣東省財政廳 | 廣東省資產評估協會(屬于代收性質。實際收費單位為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 行業協會商會 | 單位會員會費 | 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1.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會等; 2.開展行業黨建工作; 3.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目標; 4.制定資產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等自律管理制度規范; 5.開展行業自律監管、檢查及獎懲; 6.組織開展會員管理及繼續教育; 7.開展行業國際交流與合作; 8.開展理論課題研究和市場業務拓展; 9.開展行業信息化建設及對外宣傳; 10.開展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活動; 11.保障會員依法開展業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12.社會公益性捐贈; 13.保障協會秘書處的正常運轉; 14.其他事項。 | 上一個會計年度從事各項業務取得的收入總和(以下稱年度收入總和),作為會費計算基數。在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同時,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土地估價業務、礦業權評估業務等其他專業領域評估業務的單位會員,年度收入總和可以扣除該專業領域評估業務收入,作為會費計算基數。 會費計算基數不超過300萬元的,交納1萬元;超過300萬元至3000萬元的,交納5萬元;超過3000萬元的,交納80萬元。 按上述標準計算的會費額度高于原標準(中評協〔2005〕101號)計算額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納。 | 市場調節價 |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章程》、《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費管理辦法》(中評協〔2023〕15 號)(經2023年5月29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 1.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有關注冊會計師協會)共享會費(含單位會員會費和個人會員會費)。 2.地方協會將收取的會費按規定上交中評協,上交金額采用超額累進方式計算。 會費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免予上交;超過100萬元至300萬元的部分,上交比例為30%;超過3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上交比例為4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上交比例為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