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噴淋塔更換廢液、冷水機更換水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惠州市東江高新區東興水質凈化中心處理。 2、廢氣:涂膠、復合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廠房外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的較嚴值。 3、噪聲:項目采取有效的噪聲治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排放。 4、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以及生活垃圾。邊角料、廢離型紙、廢離型膜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廢抹布、廢導熱油、廢潤滑油、廢包裝桶、噴淋更換廢液、冷水機更換廢液、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后交給有資質單位處置,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及時交予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5、環境風險:環境風險類型為泄漏、廢氣事故排放,項目通過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可以將項目的風險水平降到較低的水平,因此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圍。一旦發生事故,建設單位應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將事故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