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
高新區政府網站管理制度》的通知
惠仲委辦函〔2017〕129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政府網站管理制度》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仲愷高新區政府網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與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4﹞57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精神和《廣東省政府網站考評辦法》(粵辦函﹝2015﹞555號)、《惠州市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惠府辦函﹝2016﹞91號)、《惠州市政府網站管理制度》(惠府辦函〔2017〕79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政府網站(頻道),是指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和園區、鎮(街道)、區直各單位政府網站子頻道。
第二條 政府網站(頻道)建設和管理,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分級管理、資源共享”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區構建統一的政府網站技術平臺,各單位原則不得單獨新建政府網站技術平臺,園區、鎮(街道)、區直各單位統一建設網站子頻道。
第三條 區管委會辦公室是我區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承辦部門和主管部門,負責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建設和運行維護以及對全區政府網站(頻道)的監督和管理。園區、鎮(街道)、區直各單位是本單位政府網站子頻道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網站子頻道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區經濟發展局(大數據管理和信息中心)負責為全區政府網站提供統籌規劃、安全檢查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技術支持。
第五條 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欄目設置按照上級要求規范設置,一級欄目須包括區域概況、政務公開、政民互動、網上服務等;園區、鎮(街道)、區直各單位政府網站子頻道原則上統一頻道命名規則、統一界面設計風格、統一規范欄目設置,各單位不得隨意更改。
第六條 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欄目內容保障由區各級各相關單位負責,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欄目內容保障責任分工的要求,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及時更新門戶網站欄目信息內容。
第七條 園區、鎮(街道)、區直各單位政府網站子頻道欄目內容保障由各主管單位負責。各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政府網站子頻道日常管理,并建立完善政府網站子頻道管理制度體系。同時,將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名單報送區政府網站主管部門,如人員有變動應及時報備。
第八條 推進政府門戶網站與網上辦事大廳前端結合,依托各級各相關部門網站(頻道),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信息,包括服務事項目錄、標準和辦事指南及辦事進度查詢,實現網站與網上辦事的無縫對接。
第九條 政府網站(頻道)信息發布嚴格遵循“誰制作、誰審核、誰發布、誰負責”的要求,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嚴格審查。公開的信息應做到要素完整,每條信息必須標注來源和發布時間,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可靠、符合保密規定。同時,政府網站(頻道)不得從事商業活動,不得與商業機構聯合建網。
第十條 政府網站(頻道)承辦單位和主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健全信息采集、編輯、審核、發布、共享、責任追究等制度和規程。承辦單位要經常組織技術力量對政府網站安全檢查,主要排查網絡、操作系統、數據庫服務器應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確保政府網站安全運行。
第十一條 全區政府網站主管部門要通過周巡檢、月點評、季通報、年考評的遞進式監測管理模式,切實加強對我區政府網站建設的監督管理。每季度對全區政府網站(頻道)的健康指標、信息發布的及時性、規范性等進行全面檢查通報。
第十二條 全區政府網站主管部門可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依法依規對園區、鎮(街道)、區直單位網站(頻道)進行日常監測,每年開展1次年度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全區依法行政考評內容和單位年度績效評估體系。
第十三條 對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主流媒體曝光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政府網站(頻道),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和通報批評。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政府網站(頻道),在當年全區年度政府網站考評中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
第十四條 對年度考評不合格的政府網站(頻道),除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外,將對分管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約談和問責。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在年度政府網站(頻道)考評中評定為優秀等次且社會評價好的政府網站(頻道),給予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表揚,推廣先進經驗。
第十五條 政府網站(頻道)運行維護及監測考評服務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由區財政給予以保障。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