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
惠仲委辦函〔2017〕130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7年7月3日
仲愷高新區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與管理,提升我區企事業單位在線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4〕5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網站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府辦〔2012〕11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網站考評辦法的通知》(粵辦函〔2015〕555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政府網站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惠府辦函〔2016〕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政府網站(頻道)是指我區各級行政機關實施政務公開、提供辦事服務、開展政民互動交流的互聯網平臺,包括園區、鎮(街道)及各直屬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網站子頻道。
第三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遵循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分類實施、社會參與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全區政府網站(頻道)考評工作由區兩委辦牽頭負責,區編辦、經濟發展局、行政服務中心等單位予以配合。
第二章 考評內容
第五條 全區政府網站(頻道)考評內容包括:
(一)網站功能。主要考評網站集約化程度、展現標識、展現布局、欄目設置等規范情況。包括網站(頻道)是否按照統一部署集約化建設,網站名稱、域名是否清晰準確顯示,網站(頻道)風格設計、展現布局及欄目設置是否科學合理、規范、友好,頁面顯示要素是否完整、內外部鏈接是否規范。
(二)健康情況。主要考評網站(頻道)的可用情況、欄目內容更新維護情況、鏈接可用情況、刊登商業廣告情況和監測問題的整改情況。包括:網站(頻道)能否正常訪問,首頁及其他頁面、欄目能否正常打開,圖片、附件、功能與外部鏈接是否可用;首頁欄目及下級欄目能否及時更新維護;網站(頻道)是否存在刊登商業廣告情況;對網民通過“我為政府網站找錯”監督舉報入口提交問題的及時處理情況;對日常監測抽查反饋問題整改質量情況等。
(三)政務公開。主要考評網站(頻道)的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情況。包括:對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欄目信息內容保障情況,本單位網站(頻道)欄目、專題欄目信息更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欄目信息更新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的信息更新情況;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五公開”信息更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編制發布情況;根據重點工作和社會熱點信息,建立專題專欄及信息公開情況;利用“仲愷發布”微信、微博公眾號等新媒體發布政務信息情況;政務公開年度工作任務明確公開信息的發布和更新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答復情況。
(四)網上服務。主要考評網站(頻道)在線服務能力。包括:網上辦事大廳在線服務事項的目錄、辦事指南、表格下載等信息的編制、發布、應用及更新情況,行政許可事項在線申報、網上辦理、辦結率等情況;政務信息資源跨部門互通共享情況;基于部門職能和業務,提供面向市民和企業的公共服務、查詢信息的更新和維護保障情況。
(五)政民互動。主要考評網站(頻道)的政務咨詢、征集調查、在線訪談、智能互動、解讀政策等情況。包括:政務咨詢在線答復回應的時效、質量及處理態度情況,分類整理匯編常見問題及其解答及支撐智能互動信息內容情況;圍繞年度重點工作、社會熱點及制定規范性、重要文件開展民意征集調查以及回應、采納公眾意見建議情況;圍繞重大突發事件、重要業務工作、社會熱點信息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關切情況;單位領導圍繞年度重點工作和社會熱點開展在線訪談情況;圍繞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法規政策和重大措施通過數字化、圖表解讀等方式開展政策解讀情況。
(六)保障能力。主要考評網站(頻道)的機構保障、人員保障、制度保障等情況。包括:是否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政府網站(頻道)建設和管理;是否有專門的人員和隊伍負責政府網站(頻道)建設和管理;是否建立了相關制度體系,保障政府網站(頻道)建設和管理;是否按要求參加網站建設管理培訓、考評評議等。
(七)其他。考評主體可根據上級有關政府網站工作要求和我區實際工作需要,增設或調整有關考評內容。
第三章 考評方法和考評程序
第六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采取日常監測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主體結合網站創新能力及活躍度、年度重點工作落實與推進情況等適當設置加分項和減分項(加、減分各不超過10分)。
第七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按百分制計分,其中,年終考評分值不超過60%,日常監測分值不低于40%。
第八條 日常監測指采用人工監測與技術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對被考評對象政府網站(頻道)的運行健康狀況及內容保障情況開展實時動態監測,對網站運維管理及電子政務支撐能力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行預警糾錯;日常監測情況得分按季度通報,并納入年終考評結果。
第九條 年終考評采用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指由第三方專業機構根據年度政府網站(頻道)考評方案(指標體系)對考評對象進行評估;社會評價指由社會公眾對政府網站(頻道)的績效進行評價。
第十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結果按園區、鎮(街道)與部門進行分類排名,并根據考評分數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次。如當年度政府網站(頻道)被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室通報為不合格或存在突出問題的,即單項否決,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第十一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每年組織一次,按下列程序實施:
1. 考評主體根據本實施細則,結合年度政府網站工作部署,制訂年度政府網站(頻道)考評方案,明確考評工作的時間安排、指標體系(權重)、方式方法、程序步驟、數據來源等事宜。
2. 被考評對象對照考評方案進行自查總結,形成年度工作報告。
3. 考評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被考評對象的政府網站(頻道)開展第三方評估,同時通過網上測評、問卷調查及其他適用的評議方式開展社會評價。
4. 考評主體根據日常監測、年終考評等情況,確定被考評對象的考評結果,經區管委會審定后反饋被考評對象。
5. 被考評對象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考評主體提出復核申請;考評主體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發送給被考評對象。
6.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結果經區管委會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考評結果應用及懲處
第十二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結果作為被考評對象負責人晉升、培訓、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并結合實際進行獎懲,對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政府網站(頻道),給予相關單位和人員表揚,推廣先進經驗;對于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相關單位和人員問責。
第十三條 政府網站(頻道)考評結果作為全區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考評相關指標考評依據。
第十四條 被考評對象在考評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消極應對的,考評主體工作人員在考評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區兩委辦負責解釋。已有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按照本實施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