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圖解:《仲愷高新區建立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建立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惠仲委辦函〔2019〕42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建立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行政服務中心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19年9月18日
仲愷高新區建立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一流城市必須創造一流環境”的要求,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效率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打造企業辦事的“快速通道”,區管委會決定建立企業解決困難“直通車”制度。為健全相關工作機制,確保“直通車”制度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區管委會每月依次安排一名領導出席“直通車”現場活動,約見反映困難問題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現場辦公,面對面研究處理企業反映的困難問題,提出辦理意見,由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限期辦理。區行政服務中心負責惠州市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平臺(仲愷區域)日常管理及運維,分期公開征集企業訴求,并對企業反映的困難問題進行初步處理、匯總整理。
二、工作流程及分工
(一)發布預約公告。每期“直通車”現場活動日結束后的第5個工作日開放“直通車”平臺,供企業反映困難訴求、預約下一期活動,并適時在區管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直通車”現場活動日預約公告,明確下一期“直通車”現場活動時間、企業報名時間等,引導企業報名參加“直通車”現場活動。每一期“直通車”現場活動日舉辦時間為每月首周周五(如遇節假日則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順延)。現場活動日前5個工作日臨時關閉“直通車”平臺。(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區兩委辦)
(二)審核企業注冊信息。參加企業應先登錄“直通車”平臺注冊,系統將自動通過注冊信息與法人庫信息匹配的企業。對注冊信息與法人庫信息不匹配的企業,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二次審核。(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
(三)處理網上預約。區行政服務中心在“直通車”平臺開放期間預受理企業訴求,平臺管理員根據企業行政區域和問題內容轉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有關單位處理。各有關單位收到“直通車”平臺轉來的企業疑難問題后(注:平臺在接收到訴求件時會自動根據系統內填報的聯系方式進行短信通知,各單位聯絡人及聯系方式改變時應及時通知平臺管理員,確保及時接受信息提醒),應在24小時內上平臺接收,并立即研究處理,在“直通車”平臺臨時關閉前登錄“直通車”平臺回復處理意見。如有關單位對工作分派存在異議,應在24小時內向平臺管理員反映并提出分派意見。涉訴問題和非惠州注冊企業提交問題原則上不予受理,若企業提交至“直通車”平臺則退回并說明原因。屬我區職能范圍外或需市級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平臺管理員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處理。(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四)匯總企業困難問題。對納入區級“直通車”平臺辦理的企業訴求,由區行政服務中心整理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和相關部門回復意見,經初步研判審核后,形成當次“直通車”活動企業約見匯總問題目錄,在“直通車”現場活動日前3個工作日將目錄報區兩委辦,轉出席“直通車”現場活動的區領導審定,確定活動日現場研究解決的問題目錄。(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區兩委辦)
(五)活動通知。區兩委辦負責協調確定出席當次“直通車”活動的區領導。區行政服務中心根據確定的問題目錄,通知各有關單位及企業負責人參加活動。(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區兩委辦)
(六)現場活動組織安排。區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直通車”現場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接待工作,區宣教文衛辦負責活動當天的宣傳工作,區委政法委負責活動當天的信訪接待工作,區公安分局負責活動當天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區委政法委,區宣教文衛辦、公安分局)
(七)辦理意見的整理、審定、交辦、回復。區行政服務中心負責整理“直通車”現場活動日區領導對企業訴求的處理意見,報區兩委辦審核修改形成《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活動企業訴求處理意見匯總》,呈區領導審定后,由區行政服務中心在“直通車”平臺轉各有關單位按照辦理(已與區管委會簽約但未落地項目由區經濟發展局負責跟進),同時轉區兩委督查辦跟蹤督辦。各有關單位在收到交辦處理意見的3個工作日內需通過“直通車”平臺對企業公布問題處理的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辦結時限和工作措施,若延時未公布,將亮黃燈警告。未納入“直通車”現場活動的企業訴求,在“直通車”現場活動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各有關單位在平臺上提交回復意見,區行政服務中心通過平臺統一回復企業。(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八)辦理和督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主動與企業協商,按照辦理意見和期限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并定期通過“直通車”平臺告知企業訴求辦理進度。“直通車”平臺將在企業訴求辦結時限前的5個工作日亮黃燈警告,在辦結時限當天亮紅燈警告。區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對辦理工作進行督促協調,并將每月“直通車”活動交辦事項落實情況報區兩委督查辦,對逾期未解決問題的單位,由區兩委督查辦跟蹤督辦,并視情予以通報。必要時由區行政服務中心匯總報區兩委辦,列入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議題,由各有關單位匯報訴求解決進展情況,確保目標按時完成。(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九)辦結和評價。企業訴求事項辦結后,平臺通過短信形式提醒企業在5個自然日內登錄平臺進行滿意度評價。若企業滿意辦理結果,則點擊“滿意”;若企業在期限內無反饋的,則系統默認為“滿意”;若企業對辦理結果存在異議,則點擊“不滿意”,由區行政服務中心轉主辦部門,主辦部門與企業溝通研究后作出最后處理決定。區行政服務中心定期對企業在“直通車”平臺上的訴求辦理情況進行匯總,報區有關領導。(牽頭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單位要強化整體政府理念,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態度,嚴格按照責任分工,集思廣益妥善處理好困擾企業發展的歷史遺留問題,提升服務效能,推動“直通車”工作持續高效開展下去。要把開展“直通車”工作與推進“放管服”改革、推行建設工程項目“信用快審”、建設“數字政府”等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抓好統籌協調,提高辦理實效。在“直通車”現場活動開展前,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彼此之間、與企業之間的溝通交流,深入研究企業訴求,全面了解相關情況,確保提出的解決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直通車”現場活動結束后,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領導的交辦要求和交辦期限辦理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涉訴的相關問題,要嚴格按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辦理。
(三)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區行政服務中心要不斷完善企業訴求研究會商、企業問題辦理標準、“直通車”專項專場工作等制度,確保“直通車”工作有規可依。區兩委督查辦、區行政服務中心要定期對“直通車”工作進行跟蹤督辦,督促辦理進度滯后的事項。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直通車”工作,各司其職,建立協調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并根據區領導交辦的處理意見進行辦理落實,提高“直通車”工作解決企業困難問題的成效,把“直通車”工作打造成為惠州的亮麗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