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的通知
惠仲委〔2017〕30號
各園區,各鎮(街道),區直及駐仲愷各單位: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業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惠仲常務紀〔2017〕6號)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編辦反映。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共保留中介服務事項36項。各相關行政審批單位要通過單位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本單位的中介服務事項,并自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要嚴格按照清單列出的事項要求申請人提供中介服務機構相關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區編辦要加強對中介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時調整完善我區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
附件:仲愷高新區管委會工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保留清單
仲愷高新區管委會
2017年6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