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區財政局緊緊圍繞上級部門決策部署,制定了《仲愷高新區財政局2022年財政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計劃》,通過整合項目、制訂方案、細化措施等手段完成了各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表明,部分單位存在內控制度建設不完整、會計核算不規范、預算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現選取部分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解讀,希望各單位舉一反三,防微杜漸,不斷完善制度,強化監管,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案例概要】
(一)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未制定與某專項管理服務項目相關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案例2:某單位2021年6月支付活動費62,900.00元,活動原計劃在當月舉辦。截至2022年6月,活動仍未舉辦也沒追回已付資金。
案例3:項目開工時間早于項目報建時間。某項目第一次立項的報建時間是2018年2月1日,開工時間是2016年4月28日。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第七條的規定,單位應當根據本規范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單位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案例啟示】:建立健全內控制度,規范內部管理行為。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切實執行各項內控制度。對已制定的制度嚴格執行,確保內部監督及時、有效,確保項目按既定的目標有序高效的運行。
(二)主管部門監管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的管網工程2020年11月10日通過中介超市直購選取某公司為結算審核單位。根據開工竣工驗收顯示本項目的監理單位也是某公 司,屬于同一家單位。
根據《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操作規程》第四十條的規定,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應實行回避,評審人員與被評審項目單位有直接關系或有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案例2:2018年11月與某公司簽訂的技術開發(委托)大數據平臺項目建設合同74.75萬元,合同期限一年,截至檢查日,已付款48.59萬元,但尚未建設完成無法使用。現又重新建設綜合大數據平臺,合同金額530.80萬元,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
【案例啟示】:加強風險防控,促進廉政建設。要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從嚴從緊審核項目資料,壓實主體責任,將每個環節的監督責任落實到人,強化責任管理。全面開展單位風險排查工作。
(三)預算編制及執行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學校采購3臺一體機,超出預算金額0.9萬元;采購后門文化墻等9個項目沒有編制預算 涉及金額6.35萬元。
案例2:某單位2020年度建設項目實際資金使用總額159,444.09萬元(含BT項目),2020年度建設項目預算執行率為43.29%,執行率偏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86號)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科目和數額執行。
【案例啟示】:科學編制預算,保持合理支出強度。要做細、做實、做準預算,為預算執行打下良好基礎。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定期將執行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證預算整體目標的順利完成。
(四)政府采購執行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的保潔服務、電腦及打印機未執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59,472.00元。
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及《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規定,采購人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案例2:某單位招投標項目的公開招標文件以重合同守信用、信用報告、納稅信用等級、人民銀行的信用材料等作為評審因素。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
案例3:某單位的食品類檢測服務資格招標采購項目評審因素有“供應商自2015年以來承擔過項目金額不小于5萬元的同類業績”作為得分項。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的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案例啟示】:落實主體責任,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各采購單位要加強對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將每個環節的監督責任落實到人,強化責任管理,確保監督工作到位,責任到人;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選擇采購方式;及時發布政府采購各類信息。
(五)合同管理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采購程序存在倒置情況,如:某單位印刷服務合同簽訂日期是2020年9月23日,采購備案日期是2020年10月19日。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五二條至四十八的規定,政府采購程序:第一節是編制預算;第二節是確定采購方式;第三節是實施采購;第四節是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
案例2:某單位支付工程勘察設計費221.62萬元,按照合同“4.1提交勘探報告時間為自合同簽訂后15天完成(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5月25號),提交初步設計及概算時間為勘察完成后25天內完成(含審查及修改時間)”,實際上,設計單位提交初步設計的時間是2019年11月,遠超合同要求工期。根據合同“第八條違約責任第二款 延誤了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合同價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的約定,本次付款未扣減違約金,仍按合同價20%支付進度款。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規〔2017〕2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工程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案例3:某單位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案采購項目簽訂的合同約定“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采購文件、報價文件或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并且乙方須退回甲方已付費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約定“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采購文件、報價文件或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并且乙方須退回甲方已付費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案例啟示】:加強合同內容審核,細化合同條款,以利合同的落實與執行。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加強對招標文件、采購需求內容的審核,規范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細化合同條款,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確保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內容與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一致。
(六)會計核算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的個人借款“其他應收款-個人往來”期末余額147,862.00元,未及時清理收回;2010年至2020年代收代繳職工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其他應付款-暫收款項”期末余額135,195.15元,掛賬時間較長未及時清理。
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應收及暫付款項的管理,嚴格控制規模,并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案例2:某單位采購印刷品、采購新冠病毒感染應急物資,均直接計入費用,未通過“庫存物品”科目進行進銷存核算,未按照各期實際耗用量確認費用,不利于物品的規范管理。
根據《政府會計制度》的規定,“庫存物品”科目核算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或出售而儲存的各種材料、產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的成本。
【案例啟示】:強化會計基礎規范化,深入落實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要定期梳理掛賬款項,明確款項清理的職責和時限。款項按照有爭議、未達賬款、無法收回、安排預算列支進行分類,針對具體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各單位嚴格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同時要提高會計人員專業水平,正確會計核算,才能準確全面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實質。
(七)發票使用方面的問題
案例1:部分單位銀行費用(手續費、短信費),均沒取得發票入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號)第二十條的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案例2:部分單位報賬發票抬頭填寫不規范。如:某單位的汽車加油費發票抬頭填寫是“車牌號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條(二)的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案例啟示】:強化發票管理意識,嚴堵業務漏洞。完善記賬憑證的相關附件,加強審核各類單據和發票等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對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和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八)非稅收入管理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2021年非稅收入(罰沒款)66.08萬元未在賬面核算。
案例2:某單位2021年二至四季度利息收入共計33,599.84元未及時上繳財政。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33號)第十二條的規定,執收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二)嚴格按照規定的非稅收入項目、征收范圍和標準進行征收,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并對欠繳、少繳收入實施催繳。(三)記錄、匯總、核對…
【案例啟示】:嚴格按規定執行,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執收部門依法履行組織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責任意識,加強非稅收入的日常監管,對執收執罰重點單位進行重點跟蹤管理,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
(九)稅款代扣代繳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支付專家評審、講課等勞務費用,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案例啟示】:強化責任意識,嚴把審核關。應遵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扣繳義務人責任,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十)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未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部分資產標簽缺失未及時辦理資產調出手續等情況。
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行政單位應當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資產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案例2:某單位配置臺式電腦89臺,按單位實有人數130%的標準,超過配置標準24臺,其中6臺單價超過配置價格上限6500元,最高單價7845元。
根據《惠州仲愷高新區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惠仲財資〔2020〕6號)的規定,通用辦公設備配置臺式計算機單位數量上限(臺)總數為單位編制實有人數130%、臺式電腦價格上限6500元/臺、最低使用年限(年)6年。
案例3:某單位賬面登記鎮政府家屬樓、老鎮政府瓦房宿舍、新鎮政府值班室3棟房屋建筑物,賬面價值728,872.00元,上述3處房產現已全部被拆除,無實物資產。
根據《惠州仲愷高新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惠仲財資〔2018〕3號)第十一條的規定,區行政和事業單位應當加強資產管理基礎,建立資產保管清查制度。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應按照實物量和價值量并重的原則,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清查盤點,與財務部門定期進行賬目核對,完善資產管理賬表及有關資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卡相符。
案例4:某單位的截污工程支出234,550.36元, 2019年11月20日已竣工驗收,未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科目核算。
根據《政府會計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在建工程”核算單位在建的建設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單位在建的信息系統項目工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案例啟示】: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和責任落實。各單位應建立和完善資產臺賬,完善資產標簽,對國有資產的購入、使用、調撥、報廢情況等進行記錄,以便國有資產的管理。進一步扎實做好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資產登記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對已超過使用年限且無法使用的資產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及時辦理報廢處置手續。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真實完整的反映本單位國有資產的實際情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遵循“科學合理、標準統一、厲行節約、從嚴控制”的總體原則,結合內設機構職能、工作需要和預算安排情況配置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數量和價格要嚴格控制在《惠州仲愷高新區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配置標準》(惠仲財資〔2020〕6號)明確的上限范圍內。因特殊原因確需超配置標準采購的,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超標準配置。
(十一)現金管理方面的問題
案例1:某單位支付費用3,514.40元,由經辦人個人先支付給服務商再從單位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的規定,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結算起點在1,000.00元以上的,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案例2:某單位收到宿舍押金7,576.80元現金未存入銀行賬戶,直接用于慰問金及慰問品費用、宿舍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及誤餐費等支出。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一條(二)的規定,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案例3:某單位實際有發生現金業務但沒建立庫存現金日記賬。如現金收到職工個人制服費35,092.00元等直接存入銀行記“銀行存款”科目核算。
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第三部分的規定,會計科目使用說明……1001 庫存現金……四、單位應當設置庫存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
【案例啟示】:加強現金業務管理。各單位對超過結算起點的單位之間的款項應直接通過雙方對公銀行賬戶進行結算,應盡量避免支付過程不透明的情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杜絕坐支情況的發生。加強庫存現金的會計核算,有現金收支業務的單位必須設置“現金日記賬”全面核算反映現金收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