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2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購買主體應當與確定的承接主體簽訂書面合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依法予以公告”的規定,現將與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簽訂的2024年仲愷高新區門戶網站(二級)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合同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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