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梅紅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針對你單位在承建惠州億緯潼湖THH一期綠化、噴淋及照明工程項目中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我大隊于2023年6月21日依法向你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舉證通知書》(惠仲社管監舉字〔2023〕第C1號),要求你單位在限期內按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因文書2023年6月21日通過郵寄方式到你單位注冊地址未簽收于2023年6月28日被退回。現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我局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舉證通知書》(惠仲社管監舉字〔2023〕第C1號),自發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即視為送達,如你單位拒絕提供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有關工資支付憑證等證據材料,我局將依法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工資數額及其他有關證據作出認定,由你單位承擔支付責任。
特此公告。
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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