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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者吳火先與你單位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一案,本局已受理。因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及其他方式送達你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惠仲社傷證通字〔2023〕第77號),責令你單位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本局簽收該法律文書。逾期未到場簽收,視為該文書送達。請你單位于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機關提出舉證,提交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拒不舉證的,我局將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和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傷認定。
單位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126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3278706、0752-3278719。
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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