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華葉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受理的申請人補點彩尾木與被申請人一惠州市海韻電子有限公司、被申請人二東莞市華葉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之間關于工傷待遇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3〕234號),本委已于2023年4月18日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如下: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一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8614.8元。
二、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一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2年2月28日至4月28日停工留薪期工資9000元。
三、駁回申請人的其它仲裁請求。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本委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3〕234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室,郵編:516006,聯系電話:0752-3278711)。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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