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康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惠州康橋投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請人周璇與被申請人一惠州市康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申請人二惠州康橋投資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3〕860號)。因無法與被申請人一、被申請人二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現向被申請人一、被申請人二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勞動仲裁申請書》(副本)等文書材料。請被申請人一、被申請人二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本委地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3)領取,逾期未領即視為送達。本案將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時在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10仲裁庭進行開庭審理,請被申請人一、被申請人二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進行缺席審理、裁決。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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