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區印發了《仲愷高新區商事主體住所信息申報制管理辦法》,自2018年3月28日起,在全區范圍內正式推行商事主體“住所信息申報制”,這是我區在實施全程電子化登記后,又一便民利企的創新服務舉措。
辦法實施前,群眾申請商事登記注冊時,需要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村(居)委會證明等住所使用證明材料,實行“住所信息申報制”后,除“負面清單”中規定的情形外,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張《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表》,明確住所(經營場所)的權屬、取得方式等信息,并主動對所申報信息真實性進行承諾,即可免予提交前述的住所使用證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負面清單”中規定: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旅業、典當業、網吧、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體、餐飲服務、午托服務、酒城酒吧、歌舞娛樂、游戲游藝等娛樂業、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電鍍、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紙、電力生產、垃圾處理、再生資源(廢品)回收或加工、企業住所托管服務和列入惠州市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的行業,以及以法定用途為住宅的城鎮居住用房或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軍隊房產、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用途為醫院、學校、教堂、車庫、車房等作為住所的,不適用“住所信息申報制”,以確保特殊行業、特殊區域的商事主體登記規范有序。
“住所信息申報制”堅持“信任在先”原則,極大地簡化了商事登記注冊的住所使用證明材料,能為企業節省1至5天的時間,降低創業門檻和創業成本,將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內生動力,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
(供稿 區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