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貫徹實施民法典第四批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以人格權司法保護為主題,涉及婦女人格尊嚴保護、個人信用信息保護、自媒體時代聲音權益保護、AI時代肖像權保護等多個熱點前沿問題,體現廣東法院堅決貫徹實施民法典人格權相關規定的鮮明立場,彰顯了司法對大數據、人工智能背景下人格權保護新需求的及時回應。 此次一共發布9個案例,其中,在魏某訴陳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中,法院準確認定陳某行為屬于嚴重侮辱女性,侵犯魏某的人格尊嚴,旗幟鮮明地支持人民群眾依法運用法律武器反對性騷擾。在梁某訴某銀行侵權責任糾紛案中,法院認定銀行向征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時,未履行催收并告知的義務,侵犯了梁某的個人信息權益。在甲某訴龍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法院依法對具有可識別性的聲音進行保護,為自媒體時代人格權保護厘清邊界。面對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術的快速發展,法院在趙某訴某公司肖像權糾紛案中明確AI程序運營者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肖像應承擔法律責任,加強人工智能時代自然人肖像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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