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維玉到市檢察院調研指導政治建設、隊伍建設、履職能力建設和廉政建設等工作。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陳裕瑾、副書記李曉鴻,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組長張凱,市委政法委相關科室負責人,市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各縣(區)檢察院檢察長參加調研。 在座談會上,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宇就全市檢察機關政治建設、隊伍建設、履職能力建設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了匯報,并結合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下一步工作設想和意見建議。市檢察院相關領導和各縣(區)檢察院檢察長作補充和交流發言。 在聽取相關匯報后,黃維玉對市檢察院各項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就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政治建設、隊伍建設、履職能力建設和廉政建設,提出四點意見和要求: 一是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認識堅持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重要性。要把堅持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具體行動和具體的執法辦案中。 二是要加強黨的領導。要自覺潛心學、深入系統學、持久跟進學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特別是《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明確定位,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三是要認真履職盡責,明晰法律定位。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要嚴格依法辦案,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樹牢大局意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努力在執法辦案中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是要抓好抓實隊伍建設。領導干部要樹立“向我看齊”意識,保持敬畏、戒懼心理,不能有僥幸心理,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帶好隊伍、推動業務,同時要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自覺維護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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