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員會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以上統稱為“三個規定”。 為防止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營造良好司法環境,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確保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現向廣大群眾、社會各界提出如下倡議: 一、不以任何方式違反規定過問和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 二、不以任何方式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通風報信; 三、不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四、不以任何方式與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不正當接觸交往; 五、不以任何方式干擾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公正廉潔司法。 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守護者,客觀公正是檢察官司法辦案始終秉持的立場。持續深入抓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落實,需要檢察人員的擔當作為,更離不開社會的支持監督,真誠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仲愷檢察室進行監督。廣大人民群眾可以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舉報箱等渠道和途徑反映問題,以合規、合理、合法的方式對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等事項提出意見建議,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良好司法環境,共同維護司法權威。
仲愷高新區檢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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