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正式施行,為助力《條例》的落地實行,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部署,仲愷檢察室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自《條例》施行之日起,同步開展守護“仲愷藍”的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在專項活動期間,仲愷檢察室干警實地摸排走訪發現,轄區內多處存在揚塵污染現象,并未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揚塵防治措施,如部分建筑物拆除作業過程中未灑水噴霧、部分工地圍擋未設置噴淋噴霧設施、出入口未設置沖洗沉淀過濾設備、車輛駛出工地前未清洗,造成工地外圍道路泥土遍布,部分物料堆場易揚塵物料未進行覆蓋等。這些項目未按照條例規定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僅會影響周邊空氣質量,也會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空氣污染無小事,揚塵治理刻不容緩。針對以上發現的問題,仲愷檢察室先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3份,促進相關職能單位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聯系及配合,確保防塵降塵措施落實到位。在仲愷檢察室發現問題后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口頭磋商,仲愷檢察室提出的建議得到高度重視,職能部門立馬行動,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期限作出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打好藍天保衛戰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也是回應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新期盼。仲愷檢察室也會繼續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通過加強與行政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行政與檢察協同治理環境污染的工作合力,共同助力打贏仲愷藍天保衛戰,為美麗仲愷建設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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