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楠置業(惠州)有限公司、廣東紫樂軒實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聶衛軍與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爭議案件(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2712號),已于2025年11月11日審理終結。因無法聯系到你單位,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2712號),本委裁決如下: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一諾楠置業(惠州)有限公司應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1年6月、7月、12月及2022年2月、3月工資23165.7元。
二、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二廣東紫樂軒實業有限公司應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2年5月、6月、8月、11月及2023年2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工資55391.52元。
特此公告。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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