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雅均五金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受理的申請人葉斌與你單位之間關于勞動報酬、勞動合同等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1737號),本委已于2025年8月20日對本案作出裁決。裁決如下: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工資1507元、2024年10月工資4253.5元、2024年11月工資4349.5元、2024年12月工資3580元,合計13690元。
二、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17613元。
三、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本委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1737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5室,郵編:516006,聯系電話:0752-3278518)。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9月5日
附件下載:
媒體報道
音頻視頻
文件
部門解讀
圖解類
新聞發布會
訪談
其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