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三好五金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龍成、阮海洋、何意、石豐華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763-767號),于2025年5月30日公開開庭審理。本委已對本案作出裁決,結果為:
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王龍成支付2025年1月工資3080元、向申請人阮海洋支付2024年12月工資8500元、2025年1月工資10000元、向申請人何意支付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工資差額6543元、向申請人石豐華支付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工資8000元。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2-3278518)。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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