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域園林集團有限公司: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受理的申請人傅永山與被申請人原域園林集團有限公司之間關于確認勞動關系爭議一案(惠仲勞人仲案字〔2025〕680號),本委已于2025年4月28日對本案作出如下裁決:
一、自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被申請人應當一次性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5月工資差額3000元、2024年8月工資3461.54元。
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因與你單位無法取得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東1號人才服務大廈三樓302室,聯系電話:0752-3278720)
惠州仲愷高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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