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實際需要,現重新對我局涉水領域水質檢測服務開展詢價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檢測服務期:1年
檢測地點: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一)排水
根據我局工作需求,對我區排水管網或排水戶排水進行水質檢測并出具CMA水質檢測報告。
檢測項目:
必測項:pH值、COD、BOD5、氨氮、懸浮物、總磷、總氮、動植物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選測項:主要指Hg、Cr、Cr(VI)、Cu、Pb、Zn、Cd和Ni等重金屬,選測項根據排水戶排放污水水質情況進行選定其中3項。
檢測標準:污水檢測井水樣按照《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B級標準進行判定,雨水檢測井水樣按照淡水河、石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具體以現行實施標準為準。
檢測數量:根據滿足200戶排水戶需求暫估200次,具體以我局審批通過的檢測計劃為準,檢測費用按實結算。
(二)污泥
根據我局工作需求,對我區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進行含水率檢測并出具CMA水質檢測報告。
檢測標準: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檢驗方法(CJ/T 221-2005),具體以現行實施標準為準。
檢測數量:根據滿足每月每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各1次需求暫估120次,具體以我局審批通過的檢測計劃為準,檢測費用按實結算。
(三)應急檢測
發生突發水質事故或接到上級部門緊急任務時,檢測項目按照實際需要進行檢測。
二、水質檢測服務單位資質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告發布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二)依法設立,持合法有效營業執照和法人資格證。
(三)具備有效的CMA計量認證證書,資質認定范圍須涵蓋本項目所有檢測項目。
(四)水質檢測服務單位應對抽樣、操作設備、檢驗檢測、簽發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以及提出意見和解釋的人員,依據相應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進行能力確認并持證上崗。
三、水質檢測費用
(一)本次報價總價不超過人民幣300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單個排水水樣水質檢測費用不超過1500.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單個污泥樣檢測費用不超過100元(大寫:壹佰元整);應急檢測按實結算,最終費用不超過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二)本次報價檢測項目單項不超過《廣東省環境監測行業指導價》(2018年)指導價。
(三)對服務項目的單價進行報價,最終合計費用為服務總價。具體包括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各種稅費、保險費、必需的輔助材料費及合同實施過程中不可預見費用等全部費用。
(四)水質檢測公司不得將本項目進行轉包,如有轉包情況,采購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停止付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的權利。
四、工期要求
(一)水質檢測公司在收到我局下發的常規水質檢測任務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需在24小時內響應,完成采樣工作。
(二)發生突發水質事故或接到上級部門緊急任務時,水質檢測公司必須在0.5小時內做出響應,全力協助我局做好應急檢查工作。
(三)常規水質檢測報告需在7個自然日內完成。
(四)發生突發水質事故或接到上級部門緊急任務時,水質檢測報告需在3.5個自然日內完成(BOD5在5個自然日內完成)。
1. 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4. 工作人員上崗證;
5. 項目報價表,格式自擬。
五、截止時間及報送方式
(一)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4日上午12點前(北京時間)
(二)報送方式(任選一種即可):
書面報價:將密封文件(一正兩副)送到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投資控股大廈1918辦公室。
電子報價:將詢價文件(掃描件PDF版)發送至郵箱:zjjpsk@hzzk.gov.cn,郵件名稱請列明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以便及時查收。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胡工,聯系電話:2609234
特此公告。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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