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鎮(街道),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區科技創新和投資促進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中心: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紅線底線意識,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飾裝修工程)的安全及消防管理,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8號)、《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飾裝修工程)安全及消防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550號)、《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仲建執〔2023〕223號),現就我區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修裝飾工程)需辦理的相關行政許可和手續進一步明確如下: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裝飾裝修工程)應當依法依規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施工許可、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竣工驗收備案,其中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 100 萬元以下 (含 100 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 500 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申請領取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意見書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未取得相關許可的,一律不得開工;依法應當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應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請各單位按區領導批示(BWS〔2023〕2439)依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加強監管力度,堅決遏制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飾裝修工程)的各類事故苗頭。
附件:1、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飾裝修工程)安全及消防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550號)
2、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仲建執 〔2023〕223號)
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裝飾裝修工程)安全及消防管理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550號).pdf
附件2:《惠州仲愷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仲愷高新區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仲建執〔2023〕223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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