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仲愷高新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決定,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燃氣行為的燃氣供應站點依法吊銷,現公告如下:
惠州市海福燃氣有限公司潼湖永平瓶裝燃氣供應站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存儲燃氣,且將液化石油氣與化學品混合存放,屬于情節嚴重情形,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規定和第四十五條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現我局依法吊銷惠州市海福燃氣有限公司潼湖永平瓶裝燃氣供應站的《燃氣經營許可證供應站登記證》(許可證書編號:粵建燃證字11-04HF39號),自吊銷之日起,該供應站點將停止一切燃氣經營活動。
特此公告。
仲愷高新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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